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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法人):杨兴良
名誉会长:韩一和、董志军
总顾问:熊贵华
理事长:胡尚林
党支部书记:岳森
执行会长:温成云、朱以容、武淑红、谢仁秀
监事长:刘必友
常务副会长:蔡光明
副会长:叶建华、敬彬儒、代明、柏仕波、 刘宗俊、刘兴、张理、岳森、熊文才、张昆、许华明、张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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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1-06

深化交流 共赢发展

——蓉桂两地经贸合作交流研讨会在邕举行6月18日下午,我会在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9号五象山庄9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了蓉桂两地经贸合作交流研讨会,在邕会员们齐聚一堂,共叙友谊、共谋商机、共商发展。本次研讨会由理事长熊贵华主持。会上,四川省内江市驻南宁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余华祥主任介绍了内江市的基本情况和服务中心工作的主要目的,播放了内江市宣传片,深度介绍了内江市独特优势及招商重点方向,并诚挚邀请会员们到内江感受内江魅力、参与内江发展、共赢内江机遇。随后,建行南宁江南支行客户经理覃泉恺为大家讲解了小企业普惠金融业务及扶持、帮助企业融资优惠活动。最后,杨兴良会长在总结中讲到,此次交流研讨会,为我们搭建了深入交流的平台,为深化蓉桂两地合作及投资提供了无限可能。在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普惠金融的背景下,小微企业金融正迎来蓬勃发展的风口,在这个过程中,鼓励大家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更多新的尝试,作出新的突破。 南宁成都商会2021年6月20日

01 2013-11

川商入桂发展座谈会在南宁隆重召开

     2013年10月30日下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南宁联络处组织的川商入桂发展座谈会在南宁桃源饭店隆重举行。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广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招商投资推介,第二阶段由川商代表交流发言。会议由川办主任陈勇主持,广西政府副秘书长魏然到会讲话,广西工商联副主席韦峥芳出席,广西投资促进局处长唐非、广西北部湾办处长杨斌、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陈立志、江南区副区长蔡友清等领导相继进行了招商投资推介发言。广西区内各川渝商会、南宁成都商会的领导,以及川商代表260多人到会。本次会议汇集了在桂川商精英,不仅促进了川商入桂投资的信心,同时为在桂川商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为进一步整合川商资源,办好广西四川商会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图:成都商会会长韩一和发表讲话)   (图:成都商会执行会长董志军上台交流) (左上:川办主任陈勇           右上:名誉会长王世全  ) (左下:金源镍业总经理钟山  右下:四川商会会员代表)  (图:座谈会现场)                      商会秘书处                     2013年11月1日

28 2013-10

2013年越中(芒街—东兴)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招商会

          2013年越中(芒街—东兴)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招商会于10月27日在南宁恒升大酒店举行,我会四位企业家亲临赴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副处长许厚春表示,中越边境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已经成为中越会展业的一个知名品牌,并已发展成为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国际区域性展会为两国企业家创造了合作商机。     本届博览会将于12月12-17日在越南芒街市鸿运商贸中心举办,由越南工贸部、广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办,越南芒街市人民委员会承办。越南芒街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进勇介绍,作为深化中越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展会,本次博览会共有科技经济成果展、边境商贸旅游发展研讨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论坛、中越界河对歌等八项内容。本次博览会将开设展位350-400个,其中中国企业展位100个,越南国内企业展位250-300个。截至目前,除中国、越南两国的企业报名参展外,还有泰国、缅甸等国家的企业也将参与到博览会中。   据介绍,2006年,中国东兴市人民政府和越南芒街市人民委员会在越南河内签署协议,约定中越两国两市每年轮流在芒街、东兴共同举办国际区域性商贸旅游博览会。东兴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飞介绍,博览会迄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参展企业累计达3500多家,签订各类订单、合同金额近人民币300亿元,博览会已成为中越边境地区合作最重要的商贸旅游文化交流活动之一。     ——部分摘自《广西新闻网》   (中越博览会负责人主持会议)   (各行业企业家积极参会 现场座无虚席)                                                                商会秘书处                                                          2013年10月28日  

01 2013-02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南宁市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就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南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南宁市加快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发挥广西“首善之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紧紧围绕国家确定的发展方向,选择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大、经济效益好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基地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扶持力度,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和集聚化,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带动力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机制和环境。   (二)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国内的全方位合作,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和资金。   (三)坚持国家产业导向和发挥我市特色优势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基础、资源及创新要素集聚等比较优势,进一步强化区域功能布局,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区。   (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扶持发展一批关键技术,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的整体水平。   四、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28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9%左右,初步形成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基本格局。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7%左右,基本形成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消耗低、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大、综合效益好、产业布局合理的新兴产业体系。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在全区领先,部分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战略任务   (一)培育重点产业   重点培育发展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及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打造特色基地   按照“领军企业—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思路,指导高新技术园区和各类开发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和各种产业要素向园区集聚,形成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三)实施重大项目   组织、谋划、建设一批具有构造核心产业链能力、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大项目。   (四)壮大领军企业   充分利用“百企入桂”、“央企入桂”、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掌握行业核心技术的领军企业。   (五)建设创新平台   拓展科技平台合作范围,大力引入外脑,支持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转移机构、检测试验平台等基础平台建设。   (六)突破核心技术   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参与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掌握一批自主核心技术。   六、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一)加快发展生物产业   依托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平台,加速推进生物工程和生物制药的产业化建设,加大对药品研发中心和重点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技术革新和新产品产业化,做大做强生物产业。   1.生物医药产业   抓住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重大疾病医药创制等机遇,发挥现有技术和民族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原料药、中间体产品和医疗器械,加快提升我市医药的整体创新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依托广西药用植物园,大力推进中药材种植规范化研究及基地建设;整合全市医药研发资源,支持产学研结合,依托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学院等科研力量,构建创新药物研发技术平台与产品孵化器。   扩大对外合作,引进人才、技术,采用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融合技术等生物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生物医药、新型疫苗、快速诊断试剂等。   加快推进一批生物医药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支持隆安宝塔医药产业园、南宁生物制药产业园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广西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民族药生产项目、培力(南宁)药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异地改造项目建设,支持武鸣赢创美诗医药公司、广西康华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广西圣保堂药业有限公司等一批生物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2.生物制造产业   加快推进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糖醇制造产品规模化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工艺流程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开发新型高效生物酶制剂,发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工艺,加快生物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大力支持发展市场潜力大的各种医疗设备和试剂等。支持南宁中诺公司、南宁一举医疗、南宁双健医疗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瞄准高精产品的发展前沿,增加产品品种,扩大生产规模。   3.生物农业产业   在农作物方面,重点支持超级稻、优质稻、茶叶、花卉、木薯等;在畜牧水产方面,以大宗畜禽、水产优质新品种为重点,择优支持优质良种奶牛、桑蚕等;在林业方面,以生态建设、工业原料、生物能源产业为重点,支持能源林、能源草、速生工业用材林等。大力发展高效、低毒、无残留的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加快高效、安全、无污染生物农药、茶皂素和生物肥料新产品的研制与推广应用,推进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的产业化。重点推进南宁兴宁区三塘镇罗非鱼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百洋集团北部湾水产品加工总部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等一批重大生物农业项目。   (二)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密切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加速融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工业、服务业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推进三网融合。   1.云计算产业   鼓励云计算和云存储行业发展和应用,创造条件引导和借助市场化力量建设南宁市电子政务云计算和存储中心,进一步优化全市信息资源,以电子政务云产业发展带动其他行业的云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云计算的信息服务,逐步形成我市云计算产业。   2.物联网产业   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市生产、流通、物流、公共服务等行业开发和应用物联网系统,包括射频识别(RFID)技术、无线传感及智能化系统开发及应用等,重点扶持和推广物流企业和园区开展物联网管理平台试点应用,实现智能化管理,促进服务型制造业的发展。支持新歌山电子科技公司等一批信息技术公司加快发展。   3.三网融合产业   按照国家三网融合的总体推进要求,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基础,大力开展三网融合技术和产品研发,重点支持基于CMMB标准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的研究和应用项目、“三网融合”机顶盒和智能终端研发、“三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等产业和应用项目。   4.软件服务与外包产业   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心城市的特殊优势,加大面向东盟的软件服务和外包产业建设,重点支持电子政务、教育、娱乐、财税、金融、测绘、信息安全等领域应用软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和优势产品“走出去”;鼓励面向东盟国家开展软件小语种化服务外包,利用地缘优势,开发和出口面向东盟国家信息化需求的软件产品;承接东盟国家信息化建设工程,形成南宁市信息服务外包特色产业。   5.电子商务产业   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围绕推进“中国—东盟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大宗产品交易市场”和“国际化现代物流基地”的核心目标,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程、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国际化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程、区域性国际信息枢纽建设工程、网络交易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培育与引进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产业,重点支持本地特色的制糖、木薯淀粉、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个人用户的B2C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东盟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等。   6.其他产业   紧紧围绕信息技术的发展动向,鼓励与支持基于第三代和第四代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等下一代通信网络及互联网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重点支持中国联通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项目、北部湾地区高速网工程项目、南宁市数字传输内连骨干网建设项目、南宁市新一代城市网络工程项目等一批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和智能电网等清洁能源,调整提升我市能源结构,创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市”。   1.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   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依托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生物质能源酶解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燃气、生物质固体成型和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努力打造国家生物质能源示范区。   (1)生物质发电。按照广西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加快隆安、武鸣、宾阳等地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   (2)燃料乙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隆安木薯燃料乙醇项目;完善原料木薯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与土地资源丰富的东盟国家合作,扩大木薯种植面积;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培育高产高粉木薯新品种,推广先进木薯栽培技术,大幅提高木薯单产;利用毗邻东盟国家的优势,扩大木薯进出口贸易,提高原料保障度;研究甘蔗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适当发展甘蔗燃料乙醇,促进蔗糖燃料乙醇互动发展;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农林纤维资源,加大对纤维乙醇的研究与开发力度。   (3)生物柴油。积极推动小桐子、石栗、油桐、光皮树、蓖麻等适合我市种植的生物柴油能源原料林基地建设,配套发展生物柴油加工项目。重点支持广西合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等重点项目。   (4)生物燃气。充分利用制糖、酒精、淀粉等工业废水废渣,大力发展工业燃气生产,依托广西生物质技术创新平台的技术力量,研发分离纯化工艺技术,推广生物燃气在城市管道燃气、城市车用燃气、工业用煤气等方面的应用。重点支持武鸣县沼气纯化生物燃气等重大项目。   (5)生物质固体成型和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重点加强对主要林区采伐剩余物和农林秸秆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产业技术体系的研发,建设若干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气化燃料项目,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气化燃料替代部分化石燃料。   2.适时开发风电   利用开阔山地的丰富风能资源,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建设风电项目。   3.适度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   推动我市光伏电池及组件产业化。适度发展太阳能电池生产,在特定地区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加快太阳能利用,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重点支持山区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解决无电户用电问题;重点支持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MWCIGS(铜铟镓硒)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线等一批光伏发电重点项目。   (四)乘势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节能产业   围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三大领域,重点引进、开发和推广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主要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节能工艺及节能产品。积极推广以水煤浆和生物燃气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型建材和建筑节能综合技术,推广矿渣、粉煤灰等各种废弃物回收制备、绿色环保建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等,形成全市新型建材产业,满足建筑节能需求。重点建设广西凯斯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节能变压器及配电柜等重大项目。加大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推广。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船,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船,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发展。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进一步促进混合动力、天然气、纯电动等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2.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   重点建设甘蔗制糖造纸工业和木薯淀粉酒精工业生态链系统,促进甘蔗制糖、木薯淀粉酒精向生物工程产品延伸,形成新型深加工产业群;加快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南宁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静脉产业园、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置等项目建设,推动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发展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废有色金属、废油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以及生活垃圾、“潲水油”的综合处理产业。   3.技术与装备制造   重点发展制糖、淀粉、造纸、制革、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和配套设备,包括节能节水工艺设备,再生水回用和循环利用配套设备等;重点开发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回收一体化技术设备和制浆纤维、造纸、淀粉、酿造、化工等工业废水以及养殖业废水处理净化成套装备、污水生物及生态处理组合技术装备、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市政污泥资源化成套装备。积极研制烟气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技术和成套装备以及高效洁净催化燃烧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电除尘器、高温高滤高速袋式除尘器以及高效清灰装置等设备和低浓度二氧化硫、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设备等。重点建设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支持相关企业做大做强。   4.节能与环保服务业   培育有特色、高水平的咨询、设计、审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重点发展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方式和涉及重金属项目治理,包括成套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专业化运行服务。推进节能环保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评估、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监测、节能评估审查、能源计量监测等咨询服务。建立完善林业碳汇评价体系,争取在全市建立碳汇市场。   (五)扶持新材料产业   1.有色金属新材料   着力推进南南铝加工公司年产20万吨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等项目,依托南南铝业重点发展高纯、高强、高韧和耐高温铝基复合材料,包括航空航天、高铁、城轨、船舶、汽车、装备用大型中厚板材及型材,以及高档铝箔坯料、印刷用PS板、汽车用铝合金复合材料和高档建筑装饰用材等。依托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发展氧化锑、乙二醇锑、聚酯氧化锑以及各类含锑深加工阻燃产品。   2.生物质基新材料   发挥全市淀粉资源优势,以脱脂淀粉、聚乳酸等生产技术成熟可靠、产品综合加工性能好、用途广泛的生物降解材料为突破口,发展生物质基新材料。   3.新能源材料   依托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开发和生产铜铟镓硒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重点发展先进电池材料(包括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燃料电池)、储能材料和节能材料等。   4.新型建筑材料   利用南宁丰富的石灰岩、高岭土、石英砂、石膏等矿产资源,重点发展防水材料、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环保、节能、多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结构与功能一体化建筑材料。主要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高档玻璃、新型建筑陶瓷和高档卫生洁具、纸面石膏板、轻型复合墙板、多功能防水建材、矿棉制品和吸音板等产品。   (六)发展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   1.重型机械装备   以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整合市属各类机械生产企业,以重型机械设备为核心,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对传统产品进行改造,推动传统产品升级。   2.汽车及零部件   以五菱桂花车辆公司、玉柴南宁专用汽车公司、八菱汽配公司、桂格精工等企业为依托,做大做强环卫设备及车辆制造产业,加快发展道路养护清障、冷藏保鲜、矿山运输、工程车辆等专用车制造产业;大力发展汽车电子、热交换系统、传动设备、新型灯具、内外饰件模块、汽车保养设备、汽车轮毂、缸体等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   加快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推进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和其他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制造,形成多品种、多系列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轨道交通设备   引进南车、北车等国内交通设备制造的领军企业,依托对方具有的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轨地铁车辆及相关零部件自主研发、规模制造、规范服务完整体系的优势,联合我市铝业骨干企业,立足全国,面向东盟,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机车车辆、地铁车辆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   七、组织保障和支撑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对接,抓紧制定有关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和人才开发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落实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注重规划引导   加强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国家重大专项等重要规划衔接,加快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产业重点,规划空间布局,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发展措施,争取更多的项目、企业进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支持,使规划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大财政投入   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一系列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计划和示范工程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布局、重大专项和资金支持。市、县(区)级财政要积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市财政通过整合资金渠道,增加投入,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设置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重点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激励先进,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奖励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各县(区)也要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金融支持   加快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集合债券等信托产品以及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形式直接融资,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持久、有效的投入机制,确保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的大幅度增长和企业主体性资金投入的持续增长。   (五)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继续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产业引导性重大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南宁市“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00个重点前期工作项目”重点推进。   (六)强化合作交流,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鼓励采用合资、合作的方式引进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鼓励区外企业、院所和个人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市内企业、院所与区外国外企业、院所共同研究开发核心技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院所“走出去”,参与海外研发活动,鼓励市内相关机构、企业参与有关国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招商计划,着力引进关联度大的龙头型、带动力强的基地型、产业链长的综合型项目,重点引进建立大企业集团研发中心等总部经济,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级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我市布局。   (七)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能。完善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供热、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园区的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地需求,重大项目积极申请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项目,争取更多用地指标,市一级安排一定机动土地指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加大生物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先进装备的政府采购力度,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加强金融、物流、信息、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审查、评价、认证认可和监管,创建规范的产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的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或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或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成果优先在市内进行转化。每年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作为创新试点单位,在科研开发、专利申请、成果转化、企业重组、制度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基础条件。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关于培养和吸引人才的政策,积极培养、引进、用好高层次创新人才,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改善人才创业环境,激励人才发展。鼓励产学研联合建立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有针对性的引进领军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回国来邕创办企业和从事科研工作。   (九)健全统计制度,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转载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01 2013-02

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现代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加快现代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南宁市加快现代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现代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特制定加快现代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加大对现代工业的投入   (一)多方筹措重大产业发展资金。2012~2015年,每年筹措不少于30亿元的重大产业发展资金,以投资入股等方式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二)滚动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2~2015年,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用地储备。   (三)不断扩大工业发展资金。2012年安排工业发展资金3.8亿元,今后每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长。   二、大力发展铝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成为战略性主导产业   (四)突出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或企业重组项目,安排重大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市产业投资公司等国有投融资公司以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进行投资;或在重大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000万元的贴息扶持。特大工业项目或重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扶持。   (五)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先进制造项目。企业建设铝精深加工、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重大先进制造项目,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企业1000万元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8000万元~1亿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企业贴息或补助。   (六)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保障项目用地指标。   (七)以投资专项奖励方式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在专业园区购地建设符合专业园区发展规划的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设备投资2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的,给予企业投资专项奖励。   (八)鼓励配套产业发展。为战略性主导产业骨干企业配套,且产品配套率达70%以上的项目,参照战略性主导产业项目进行扶持。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的,给予企业500万元的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5000万元~80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企业贴息或补助。   三、加快培育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九)鼓励企业投资或技术改造。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的,给予企业800万元的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5000万元~80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企业贴息或补助。   (十)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配套产业发展。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配套的五金、包装材料、模具、注塑、表面处理等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给予企业150万元的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贴息或补助。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十一)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造纸、化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南宁市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和促进作用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给予企业1—2年最高500万元的贷款贴息或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五、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十二)重点支持南宁新兴产业园和南宁现代工业产业园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南宁新兴产业园、南宁现代工业产业园的规划,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入园企业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扶持,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以及项目用地指标保障上给予优先安排。   (十三)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用地收储。2012~2015年,在每年滚动安排的10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安排3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7亿元用于工业项目用地收购储备。   (十四)鼓励建设和租赁标准厂房。鼓励工业园区积极建设和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容纳更多中型、小型、微型配套企业入园。每年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标准厂房建设和租赁专项补助资金,对投资方和租赁方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当年竣工的标准厂房,按竣工面积给予投资方一次性建设补助。第一层按5~1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第二层按10~2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第三层及以上按25~5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   租赁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工业项目且合同租赁期三年以上的,根据项目所属产业类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按3~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12个月的一次性租金补助。   (十五)鼓励建设和租赁都市工业园(楼宇)。鼓励新建、改建、改造、租赁中心城区存量工业用地或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发展都市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厂房的,根据项目所属产业类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按3~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最高12个月的一次性租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十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扶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装备研发的攻关项目,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引进项目,给予每个项目补助10~50万元;在国家确定的产业核心领域进行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产业化的重大项目,给予单个项目补助50~100万元。   (十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自治区级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实验室,在创建时期根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给予补助30~50万元。   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企业,在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给予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补助50万元、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补助30万元、制定行业标准的企业补助10万元。每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十八)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传统产业装备数字化改造、信息系统建设、软件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给予每个项目补助10~50万元,重大项目给予补助50~100万元。   (十九)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品牌试点企业。列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50万元。   七、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二十)支持“两台一会”中小企业发展贷款平台建设。2012~2015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增加“两台一会”贷款平台配套资金额度,不断增强贷款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二十一)鼓励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已与券商签订上市培育协议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上市工作经费补助。   (二十二)鼓励企业租赁设备。企业向金融租赁公司或设备厂商租赁生产设备且租赁期3年以上(含3年)的,按设备租赁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50万元。   (二十三)鼓励工业企业进入规模以上统计。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每户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   八、建立和完善奖励项目   (二十四)强优企业奖。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授予获奖企业“南宁市强优工业企业”荣誉牌匾。奖金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   (二十五)企业纳税贡献奖。实际纳税额连续两年保持增长、当年实际上交税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当年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盈利工业企业,按以下档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奖金用于奖励企业法人代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奖励领导班子。   1.当年实际上交税金比上年增长40%以上(含40%)的,按税金增长额的3%给予奖励;   2.当年实际上交税金比上年增长25~40%(含25%)的,按税金增长额的2%给予奖励;   3.当年实际上交税金比上年增长15~25%(含15%)的,按税金增长额的1%给予奖励。   (二十六)优秀企业家奖。每年评选10名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10万元,并授予“南宁市优秀企业家”荣誉证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企业家的,授予“南宁市明星企业家”荣誉证书,每人奖励30万元。   (二十七)争创品牌奖。获得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南宁市工业新产品的企业,按每个产品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同一产品同一年获得以下不同奖项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同一产品同一年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驰名商标)奖励100万元;   2.获得广西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奖励10万元;获得广西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的,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奖励;   3.获得南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奖励3万元;获得南宁市工业新产品的,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奖励2万元(其中,软件类新产品一次性给予单个产品奖励5000元)。   (二十八)节能降耗奖。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区域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100元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二十九)南宁工业发展奖。完成年度工业发展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县、城区、开发区,给予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的奖励。   九、确保政策意见落实   (三十)本政策意见扶持奖励的企业是指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三十一)对利用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资金的,应当及时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十二)本政策意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实施。本政策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十三)本政策意见实施前制订的其它政策与本政策意见冲突的,一律按本政策意见执行。本市制订的相同类型的优惠政策,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三十四)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转载于南宁政府网】

01 2013-02

两部委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新网1月28日电 今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以下简称《规划》)以及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创新发展、重大应用示范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 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瓶颈制约,政府适当给予扶持和引导,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二)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重点发展方向,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资金,综合扶持,促进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引导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区域集聚发展,鼓励创新资源密集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三)区别对象,创新方式。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及阶段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支持方式,并做好与其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第三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   (一)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采取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参股,共同发起设立或增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发展。   (二)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选择受关键技术严重制约,关联性、基础性、公益性强的产业或技术,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联合攻关、新一代技术储备、专利池集聚等,推动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构建技术创新联盟,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三)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针对行业或技术领域特点,依托产业链优势单位联合相关科研机构、企业及投资者,建立涵盖全产业链的开放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四)支持区域集聚发展。选择技术路径清晰、产业发展方向明确、相关配套不完整或市场需求不足的产业或技术,支持地方政府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引导上、中、下游相关产业自主跟进,推动创新要素向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决定》和《规划》要求,以及行业或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   第六条 对已通过中央基建投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第四章 资金支持方式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一般采取拨款补助、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方式,并根据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参股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程序、资金拨付等按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执行。   第五章 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   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制发申报指南,或确定试点示范的区域或承担单位。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地方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资金申请。对采取分年支持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以前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后,确定后续资金支持方案。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或地方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情况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下达。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追踪问效,组织有关机构对专项开展专项核查。   第十四条 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应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省级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目标考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政策目标。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新网财经频道)   【转载于中国网】

01 2013-02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月28日,财政部会同发改委下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区域集聚发展等属于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两部委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下发是为了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应当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区别对象,创新方式”原则。   有经济学家表示,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进入关键时期,怎样利用我国的资源优势和已经形成的优良资产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加速资本流动,实现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化整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是我国在经济转型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   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金融资本市场的支持将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专家表示,资本市场不仅要向新兴产业倾斜,加大支持新兴产业企业上市的力度,以及发展债券市场支持新兴产业发展;还应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满足不同发展阶段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相关分析师表示,新兴产业是中国股市长期最大的投资机会之一。中国经济30年主要是依靠了房地产和出口制造业,以低成本劳动力和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一个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但眼下,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劳动力密集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是不可持续了。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将一些新的产业发展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拉动经济的增长。按照政府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兴产业产值未来十年具有“十年十倍”的发展潜力。 【转载于中国网】

15 2012-11

2012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新闻发布会

     11月6日,2012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办,本次博览会将于11月19日-24日在广西东兴市隆重举行。这是今年7月国家正式批准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三个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后,沿边地区举办的首个重大双边商贸会展活动。 本届博览会将进一步深化“开发开放、携手共赢”的主题,办成规模更大、效果更好、影响更广的国际区域性盛会。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联合主办,东兴市人民政府和越南广宁省芒街市人民委员会共同承办。主要活动由开幕式、投资环境推介及项目签约、中越商品展示、中国•金滩沿边开发开放合作论坛、文化旅游活动五大部分组成。同时举办防城港市京族文化节、中越青年界河联欢、开幕式文艺晚会等活动。     会展分室内展区和室外展区,其中,室内展区25000平方米,主要设政府成果展、企业形象展、红木精品展、中越商品展、房地产展和书画摄影展;室外展区15000多平方米,主要设机电展、美食文化展等。届时,将有来自越南、韩国等国家以及国内福建、浙江、广东和澳门等省和地区的商贸代表团前来参会参展。 本届博览会主要呈五大特点。一是历史时机特殊,展会举办意义重大;二是国际合作更多元,平台作用更加凸显;三是融入特色文化元素,东兴魅力更好展现;四是丰富节庆活动,展会外延更加扩大;五是创新合作模式,交流合作更加密切。旨在从更宽的领域展示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以及其他国际友好城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良好的商贸合作环境;从更深的层面探讨中国与周边国家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和发展方向;从更高的平台构思和服务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在发布会上,防城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扬发言说, 2012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将携手国内外客商,共谋商机,互利共赢。将是一个内容实、形式新、品位高、成效大的一届盛会。   发布会现场 防城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席扬在发布会上发言 摘自【广西新闻网】                                                        商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15日

27 2012-09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投资环境推介会

    2012年9月22日下午,南宁市良庆区举行了2012年投资环境推介会。南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廖洪涛,自治区政协农业委主任黎梅松,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李明凤等自治区领导和市领导,以及良庆区四家班子、各部门主要领导等参加了推介会。我会应邀也参加了本次推介会。     会上,18个投资项目现场签约,投资总额超过155亿元,项目涉及商贸、物流、服务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多个行业。     在此次投资推介会上,位于良庆区的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带来的便利和辐射效应引起了客商的投资热情。18个投资项目中,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项目有4个,项目总投资达87.5亿元,包括那马国际物流商贸城、肉制品加工及绿色副食品仓储(加工)配送中心、药业供应链等项目。   南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廖洪涛在推介会上致辞 良庆区党委书记陈竑在推介会上讲话   推介会签约现场                                               商会秘书处                                            2012年9月27日  

26 2011-07

国窖1573专卖店

   【国窖1573专卖店】是南宁成都商会副会长单位,于2011年7月24日在民族大道86号金和大厦102号正式开业,本店是副会长刘舜昆经营酒的专卖店,欢迎各位会员、老乡及朋友光临。     电话:0771-2117299                                           南宁成都商会秘书处                                         2011年7月26日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203号,邮编:530029
电话:0771-5555749 传真:0771-5555749 Email:nncdsh@126.com QQ群:3955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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